一些商品之所以被称为“刺客”,是由于消费者在结账时突然发现价格远超预估,出于“脸皮薄”或“好面子”心理,无奈之下被迫买单。让消费者“受伤”的不只是价格本身,而且还有他们的知情权、选择权没有得到保障,由此产生了被隐瞒、被欺骗的心理,极大影响了消费体验。
商家诚信经营,理应包括公道和价格透明在内。这些消费“刺客”是商家利用不规范标价等手段,将一些高价商品伪装成普通商品,从而“套路”消费者,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价格欺诈行为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前不久发布的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明确,“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,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”。该规定7月1日起施行,一场捉拿“刺客”的保障消费者权益行动已经开始。
商家在价格标识上玩猫腻,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。如何避免消费“刺客”,需要各级监管部门强化对消费市场的日常检查整治力度,畅通相应的举报通道,构建起让人放心的消费环境。当前,许多地方都在出台各种举措刺激消费、拉动内需。在这种情况下,更要认真管一管、治一治,决不能让消费“刺客”肆意横行。
同时,消费者如果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味选择默默忍受,就会让“刺客”们的气焰更盛。面对不公正待遇时,消费者要勇敢地站出来,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,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杜绝“刺客”们有再度伤人的念头。
不让消费“刺客”得逞,需要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携手努力,从而形成高效、公平、和谐、文明的消费市场环境,不断拉动消费增长,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(杨小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