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2008年底,腾讯QQ与彩虹QQ就曾在网络上掀起“口水仗”,腾讯更是在当年11月27日起强制用户卸载彩虹QQ。昨日从武汉江岸区法院获悉,“腾讯QQ”告“彩虹QQ”侵权一案一审做出判决:开发“彩虹QQ”软件的两家上海公司共应赔偿腾讯公司50万元。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。
腾讯直指彩虹“搭便车”
据了解,“彩虹QQ”的官方名称为“彩虹显IP软件”,是针对腾讯QQ开发的一款软件,主要功能在于改变腾讯QQ用户上线时具有的隐身功能和显示在线好友的IP地址及地理位置。此款软件为上海虹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初开发,之后由上海我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后期开发与运营,拥有庞大的QQ用户群。
2009年初,腾讯公司将上述两家公司与武汉小伙许某告上了江岸区法院。原告腾讯科技公司、腾讯计算机公司诉称,彩虹QQ作为腾讯QQ的挂接程序,侵犯了腾讯QQ著作权下的修改权。为实现显示IP等功能,引诱用户下载、安装,部分彩虹软件版本还捆绑了商业插件或进行商业推广,这种“搭便车”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,两家从事开发或经营的公司均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武汉某大学毕业生同成被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