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函同时称,根据《纳斯达克上市规定》第5810(c)(3)(A)条之规定,酷6传媒需要在未来180天内(即2016年2月16日前)重新达到继续挂牌交易的标准,即公司股票至少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美元。
之前,酷6传媒于8月13日还宣布,已接到纳斯达克的通知函,称公司上市证券(listed securitie)在过去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未能达到5000万美元最低市值的规定,公众持有的证券(publicly held securitie)在过去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未能达到1500万美元最低市值的规定。
信函同时称,根据《纳斯达克上市规定》第Rule 5450(b)(2)(A)条和5450(b)(2)(C)之规定,酷6传媒需要在未来180天内(即2016年2月9日前)重新达到继续挂牌交易的标准,即公众持有的证券的市值至少连续10个交易日接近或超过1500万美元。
酷6传媒称,上述通知函目前还不会影响公司股票在纳斯达克交易。但如果在2016年2月9日和2016年2月16日前未能满足上述两项规定,则酷6传媒会接到纳斯达克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摘牌警告。目前酷6传媒正在评估重新满足上述规定的各种选项,但不能保证讲按期满足纳斯达克的上述上市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