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今年8月初的一天,在小潘家借住的敬某,趁小潘不注意之机,溜进小潘的房间,偷偷用小潘的银行卡以及从小潘手机上获取的验证码,绑定了自己的微信号,随后用微信支付的方式向其本人的银行信用卡支付了共1万元。
为了不让小潘发现,敬某随即将小潘手机收到的银行短信删除。次日,敬某再次用微信支付向其本人的信用卡支付了1万元,之后逃往珠海,并将手机号码更换。后敬某将所得赃款用于清偿信用卡、购买iPhone6手机及超市购物卡等。两天后,小潘通过网银查询方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少了2万元,遂报警。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检察官提醒,现在各种移动支付软件盛行,虽然本案有网络运营商对银行卡绑定信息核实不力的漏洞,但更重要的是用户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和私密信息,尽量避免把手机和银行卡、身份证等重要身份验证凭证同时交予他人。